導語:餐廳老板他委托這家裝修公司給他的新餐廳裝修,但是過了一陣子后,發現這房屋質量很有問題。據廣州裝修網小編所知南充市法院最終判決順慶區法院一審判決裝修公司賠償各種損失18萬余元。
前不久,有一位餐廳老板將裝修公司給告上了法庭,其原因就是這位餐廳老板他委托這家裝修公司給他的新餐廳裝修,但是過了一陣子后,發現這房屋質量很有問題。據廣州裝修網小編所知南充市法院最終判決順慶區法院一審判決裝修公司賠償各種損失18萬余元。
在10年的6月4日,在南充市的餐廳老板陳軍經營餐廳非常成功,不甘于此的他還想繼續擴大規模,就準備再新開一家餐廳,新餐廳需要裝修,就去找到了一家裝修公司為其裝修,隨后雙方就簽訂了裝修合同,并且按照約定整體保修2年,水電保修5年。在兩個月之后,裝修就順利完工了,陳軍也開始經營他的新餐廳了。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后,發現總是漏水、大理石脫落、門窗損壞等一系列問題。于是,陳軍就要求裝修公司進行維修,裝修公司也派人進行了修復,但是仍然沒有達到質量要求。在多次與裝修公司多次協商未果后,陳軍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在庭審中,裝修公司居然還聲稱出現的問題是其自身使用不當所造成,與自己無關,那么賠償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雙方爭執不下,法院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鑒定。經鑒定確認,裝修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就不符合國家相關質量要求。
根據當地法院審理認為,裝修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裝修義務,其交付的工程質量應當符合質量標準,現經質量鑒定為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質量要求,其理應對不符合質量要求部分形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據此,判令裝修公司賠償餐廳經濟損失18917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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